

广州:电动车电池充电起火,拘!

接警后,多辆消防救援车赶赴现场

看到现场一片狼藉
并发现被烧坏的电动车电池

起火原因系电动自行车充电过程中
发生短路引燃周围可燃物导致火灾
相关部门对事故责任人员(租户)
处以行政拘留10天、罚款500元的处罚

昆山:一夜接连3起电动车火灾!
1月6日21:07至7日2:05
昆山市爱华路某小区南侧一辆电动自行车起火后波及另一辆,最终1辆完全烧毁,1辆部分烤化,现场无人员伤亡。


昆山市陆家镇香花路某小区东北门一电动自行车起火,火势蔓延至整个电动自行车车棚,现场火光冲天。共烧毁20辆电动自行车,无人员伤亡。



昆山市长江路某小区地下车库电动自行车起火,过火面积约15平方米,烧毁8辆电动自行车,无人员伤亡。



新规施行
2021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规定: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电动自行车充电,且拒不改正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2022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苏州市电梯安全条例》规定:对携带电动自行车或者其蓄电池进入乘客电梯,拒不听从劝阻的,由消防救援机构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应急君提醒:
防范电动车火灾
保障生命财产安全
请大家务必做到以下几点





来源:广州消防、苏州消防、中国应急管理报、中国应急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