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人遇难!
又是电动车火灾酿惨剧!

近日,广州市番禺区和天河区

天河区

番禺区
3月10日凌晨3时许,番禺区石壁街一村民自建房起火,一名男子因吸入大量火灾产生的有毒烟气而死亡。
钢筋混凝土结构的自建房共两层,起火部位为一楼入户门厅,燃烧物为1台电动自行车,2台摩托车,1辆自行车,火灾导致1人死亡。

据初步调查,疑似电动车故障引发火灾。火灾发生时,男子试图从一楼跑向二楼救孩子。但因烟气在楼梯间上升速度非常快,男子在楼梯间内吸入大量含有一氧化碳等有毒物质的烟气,最终导致死亡。

所幸,一名住在二楼的女子及时用湿毛巾堵住门缝,防止大量烟雾进入,为救援赢得了时间,最终带着孩子一起成功逃生。

50% 的电动车起火时并未充电
相关案例
2021年9月22日早上,上海市徐汇区,一保洁阿姨违规将电动自行车电池放置在室内。
过了没几分钟,电动自行车电池“嘭”的一声,冒起一团黑烟。
起火后10秒,电动自行车电池第一次爆燃;2分钟内,燃爆发生数次,烟气弥漫整个房间;4分钟内持续爆燃了60余次,所幸喷淋系统及时启动灭火。
据徐汇消防,电动自行车电池爆燃时并未充电,由于消防喷淋及时运作,未酿成大灾。
广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童三伏介绍,电动车的锂电池较易发生内部短路和故障,引发火灾风险较高。防范电动车起火,除了购买质量合格的电动车之外,更要注意不能停放在有人员居住的室内或楼梯间、逃生通道等公共位置长时间充电。
楼内停放电动车最高罚一万!
2021年8月1日起,《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正式实施,《规定》明确: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拒不改正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