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
是一年一度的“安全宣传咨询日”
它是“安全生产月”的一项重要内容
深圳电台106.2《深圳早班车》
两位主持人
聊到了破坏燃气管线的严重后果
野蛮施工破坏燃气管线
将会面临刑事处罚
一时侥幸 酿成大祸
难逃法网 终生悔恨
快来听听吧


说到安全,今天是6月16日,是安全宣传咨询日,那么今天就来跟大家说说燃气使用安全。
2021年11月5日17时,福田区梅林街道某小区在建工地,施工方在清楚知晓燃气管道位置走向和燃气管道施工保护要求的情况下,临时返场,违规在燃气管道上方使用机械施工,将埋地中压燃气管道损坏并导致燃气大量泄漏。
公安机关将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吴某和挖掘机操作员黄某以涉嫌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危害公共安全罪刑事拘留,法院以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对上述两人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政府主管部门依法对施工单位处以红牌警示2个月,监理单位黄牌警示2个月,并处以罚款和赔偿事故损失。
所以就提醒各位在施工的时候要分外小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对,保护燃气管线人人有责,城市安全用气“生命线”需要大家共同守护。一般的普通老百姓可能不知道燃气管线走向,但施工方明知有危险的情况下还进行野蛮施工,那就是不顾自身和周边居民的安危了。

来源 | 深圳广电集团《深圳早班车》 深圳燃气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