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刚被判了6年!这个安全风险,大家都要当心…

2022-07-05 09:18:13 


据统计,全国每年约发生2000起与电动自行车有关的火灾,电动自行车的使用安全问题需要人们高度关注。近日,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宣判了一例电动自行车失火致5人死亡的案件,以失火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六年。


案发经过

被告人张庆宝自2021年7月开始租住在北京市通州区某小区,多次在室内直接或以“飞线”的方式给其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同年9月20日0时30分许,被告人张庆宝在屋内南侧阳台再次给蓄电池充电,3时许,蓄电池发生爆炸引发火灾,致使居住在被告人张庆宝楼上的李某某等5人被烧死或一氧化碳中毒死亡,楼道、外墙和室内安装装饰火灾损失人民币98174元。


可见电动自行车的使用不当,不仅容易引发安全事故,甚至可能触及犯罪!

从罗湖区检察院开展的电动自行车安全专项检察监督工作来看,罗湖部分小区也存在电动自行车停在楼道内,出入口等不规范停放及将电池带回家中充电等情况。特别是一些老旧小区,一旦电池发生故障起火,后果更是不堪设想。

电动自行车起火到底有多可怕?近年来发生的多起严重事故,能给你答案。


充电过程中爆燃

2020年2月 广东东莞 

2020年4月 上海黄浦 

2021年5月 深圳罗湖

2021年6月 浙江杭州


电动自行车自燃

2021年5月 江苏南通

2021年5月 安徽合肥 

2021年7月 广东佛山 

2021年5月 四川成都


一个个触目惊心的案例警告我们,电动自行车若使用不当,容易造成爆炸、火灾等事故,而责任事故一倒查,相关人员往往要被追究违法犯罪的责任。大家在日常使用电动自行车时,一定要遵守各项安全规定,以免因小失大!

那么,我们应该如何安全使用电动自行车呢?

根据《深圳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暂行)》,不得在机动车道、安全出口、消防通道、疏散通道、地下车库、住房和办公室内停放电动自行车;不得在住房、办公等室内场所及建筑内的公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充电,不得私拉电线和插座进行充电。

可见,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拒绝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是最基本的要求。除此之外,下面的《电动车安全使用指南》相信也能帮助大家了解学习。


来源:深圳市罗湖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