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句话说“员工违法,企业有责”
若货车驾驶员存在交通违法行为
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一旦发生交通事故
司机、企业都罪责难逃!

近日,深圳一货车司机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刑事拘留,而其所属物流企业的法人(实际控制人)同样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这也是今年以来,全市首宗因道路交通事故追究企业实际控制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事情的起因还得从
几个月前的一场交通事故说起
2022年4月15日13时8分许,覃某飞驾驶重型特殊结构货车在宝安区料坑大道由东往西行驶至顺益路路口右转弯时,与行人发生碰撞,造成行人当场死亡。
事发现场的公共视频完整地
记录了整个事故过程
肇事驾驶员覃某飞安全意识淡薄
驾驶肇事车辆在路口右转时
未注意前方道路交通情况
导致事故发生
重型特殊结构货车驾驶员覃某飞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行人不承担此事故的责任。

事故发生后,交警启动了深度调查程序
发现事故背后不仅有肇事司机的责任
还有企业主体责任的缺失
经查,肇事重型特殊结构货车系深圳市伟某物流有限公司所有。交警重点对公司的安全生产组织架构及运行机制、安全教育开展情况、GPS监管落实情况等方面开展调查。

一是制定的《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学习制度》不符合培训要求;
二是未按规定设置安全总监,无相应安全管理人员履行职责,导致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三是未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有关要求,导致肇事货车仍存有右侧视觉盲区;
四是对覃某飞的岗前培训时间不足、内容不到位,间接导致覃某飞交通安全意识淡薄。
作为企业法人(实际控制人)的张某伟
虽不是相关交通事故的直接当事人
但其对企业的安全管理
和培训教育等流于形式
同样对事故负有一定责任

企业的失责,司机的懈怠
最终导致了这起悲剧!
涉事人员及企业
被依法从严追究责任


安全生产是交通运输企业的生命线
员工培训不到位,安全管理有漏洞
企业负责人难辞其咎
请广大运输企业负责人切实吸取教训
认真履行安全主体责任
做好员工安全教育、落实安全监管
接下来,深圳交警将持续
上门“飞行检查”企业台账
发现的隐患问题从严处罚、责令整改


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严厉打击各类车辆斑马线不礼让行人
货运车辆不落实“右转三让”等乱象
来源:深圳罗湖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