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福州长乐
一女子报警称
“民房火灾有大人小孩被困”
“所有东西都被烧了”
当地消防紧急赶往现场
四处查看却并未发现火情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当时,消防救援人员和辖区派出所人员先后抵达现场,但经侦查,现场未发现起火情况,询问周边居民,也均表示没有发生火灾。
为慎重起见,消防救援人员拨打了报警人陈女士的电话进行确认,她才表示,因为家门口大门被一辆小车挡住进出不便,报114挪车无果后心情郁闷,便想通过谎报火警挪走车辆。
最终,福州市长乐区公安局经调查取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
对陈某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处罚
为了一己私欲谎报火警
不仅会影响消防员正常的执勤秩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任何人发现火灾都应当立即报警。任何单位、个人都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二条第三项规定:谎报火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以下罚款。
119火警电话
属于社会公共资源
是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
“生命热线”
切记不要报假警!
让我们共同维护公共消防安全
来源:中国消防、福建消防、应急管理部宣传教育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