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培训“走过场”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培训秩序,提升培训考试质量,现将第二批安全生产培训“走过场”专项整治典型案例集中曝光。
NO.1 案例一
2022年3月24日,深圳市宝安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对深圳市宝安区某培训机构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单位2020、2021年电工初训、复审安全培训档案缺少教学计划、教学日志、教学评估表、考勤表等档案资料。
经立案调查,该培训机构违反了《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第十五条,依据《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决定给予人民币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NO.2 案例二
2022年5月26日,阳江市应急管理局联合阳江市阳东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对广东某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具体表现为:员工入场三级安全教育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三级教育培训只见一张试卷等。
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四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四项的规定,阳江市阳东区应急管理局决定对该公司依法作出人民币1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NO.3 案例三
2021年12月30日,汕尾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海丰县城东镇某加油站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加油站存在培训档案管理不规范、培训档案仅有人员签名的行为。
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四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四项的规定,结合《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则》第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汕尾市应急管理局予以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人民币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安全生产无小事
安全培训要规范
希望以上三则典型案例能引起
相关安全培训机构、考试机构、
考试点、生产经营单位及相关人员的重视及警戒
加强自查自改、审核把关
从源头上杜绝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来源:广东应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