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够龄骑电动自行车“抬头”,竟还撞伤环卫工……

2023-02-22 09:51:25 

这是发生在开学日的事故

发生的经过呢……
且听蜀黍细细道来



2023年2月6日12时55分许,深圳交警接到报警,称在南山区桃李路段,有一辆电动车撞到一名行人,现行人躺在路边,且有流血,需叫120处理。


深圳交警立即呼叫救援电话

并前往事故现场


到达现场后
看到伤者是一位环卫工人
其脸部和脚部均有受伤流血
待救护车赶到现场后

给伤者做了伤口处理


经核查,肇事者杨某杰(14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在桃李路北往南路段危险驾驶电动自行车,与路边正在工作的环卫工人邓某和相撞,导致邓某和受伤。


该起事故中的杨某杰
他违反了未满16周岁私自骑行电动自行车
及非机动车未实行右侧通行(逆行)
且在骑行中不仅未佩戴安全头盔
还在大马路上“翘头”炫技?!

最终导致该起事故发生


部分未成年人喜欢追求刺激、个性
蜀黍也能理解
但是!所有的刺激、个性行为
都是建立在安全、合法的基础上
如果连这两个基本原则都违背了
那就不再是单单骑车兜风
这么简单的事了



蜀黍再跟家长、孩子科普下

够龄才骑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根据《深圳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试行)》第二十六条规定:驾驶人应当年满16周岁,并携带行驶证。


未满16周岁的学生骑电动车载人发生碰撞事故


这不光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安全
也是为了保护其他人的安全
别说只相差两岁,没什么大碍
未满16周岁的孩子,身体、心理等方面条件
均不适合骑电动车
遇到突发情况时应急处理能力有限
极易酿成交通事故
事故一旦发生
对孩子的身体与心理都将受到一定影响
严重的将祸及自身或他人生命




右侧通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根据《深圳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试行)》第二十六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逆向行驶



非机动车逆向行驶
不仅影响其他交通参与者的判断
容易造成道路秩序混乱
而且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甚至造成骑行人员严重伤亡




佩戴头盔


在以上规定的基础上,根据《深圳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试行)》第二十六条规定:驾驶人应当佩戴安全头盔;驾驶安装有固定安全座椅附载儿童的,应当确保乘坐人佩戴安全头盔



戴头盔的重要性
相信不需要蜀黍再强调了吧
大脑在人体占据什么作用
大家心里都清楚吧


先是违法骑车,炫技
还不佩戴安全头盔!
孩子,你此等做法家长知道吗?
如果家长知道,还会允许你这么做吗?
“开学安全第一课”仍在持续开展中
蜀黍建议广大学子们
好好听课,牢记于心



作为家长也需多上心
关注孩子的行为举止
多以身作则
给孩子树立正向的榜样
每个交通参考者
都是自身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快跟蜀黍一起守护平安回家的路吧



来源:深圳罗湖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