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应急 | 警醒!这种行为在城市上空屡有发生,严重者可定故意杀人!

2023-04-12 09:29:20 



高空抛物坠物现象,是城市高空安全的隐患,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



近日,深圳一宗高空抛物案,再次刺激了人们的神经:
“突然‘砰’的一声,儿子就哭起来了!我还以为是巨响吓到他了,仔细一看发现,他后脖颈上肿了一大片,渗出了血,脚边还有一个饮料瓶。”提及当晚的情形,张女士仍心有余悸。
2023年3月25日零时许,深圳110接到张女士报称,其3岁幼子在某居民楼下被高空坠物砸伤。接报后,公安机关赶到现场进行排查,马上锁定犯罪嫌疑人徐某,据徐某交代,事发当时他正准备休息,楼下几个邻居大声聊天,辗转难眠的他随手操起床头未喝完的饮料瓶朝窗外扔去,本意是发泄一下情绪,不曾想竟伤了无辜孩童。
目前,徐某因涉嫌高空抛物罪,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万幸的是,本案中,经医护人员诊治,小孩并无大碍。不然,徐某要承担的后果更为严重!





而需要引起我们高度警醒的是,近年来,深圳已发生过多起高空抛物案件,多人已被判刑!近日又屡有网民反映、投诉、吐槽有人高空抛物等。我们罗湖区就有好几宗涉嫌犯罪的案件:
2022年7月29日凌晨,任某下班回罗湖的住处,因心情烦闷独自在家喝了多瓶啤酒。早上,任某将装有两个啤酒瓶的垃圾袋从洗手间窗户扔下楼。
因其住处楼下是临街道路,任某从8楼洗手间往下抛物时正是上班高峰期,啤酒瓶摔下之后碎片散落一地,住在一楼的住户受到惊吓之后报警。当天,任某因涉嫌高空抛物罪被抓获归案。





2021年6月5日深夜,居住在罗湖的林某,酒后将家中陶瓷杯子、酒瓶嘴、烟丝罐、塑料垃圾桶由六楼平台扔至一楼,砸坏小区一楼停放的两辆小轿车车窗、车顶。
经罗湖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林某因触犯高空抛物罪,被判刑并处罚金。





2021年3月13日中午,居住在罗湖某小区的黄某,独自在家中吃饭、饮酒,期间,因想起之前与他人的纠纷而心生怨气,于是将玻璃啤酒瓶从七楼客厅的窗户向外抛掷,酒瓶砸在人行通道的路人身边,碎片飞溅将路上脚部轻微划伤。
经罗湖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黄某因触犯高空抛物罪,被判刑并处罚金。
……
好在,这几起高空抛物案,都没有砸到人造成伤亡。


那么,没砸到人严重吗?为什么也要承担刑事责任?


2021年3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施行,增加了高空抛物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也就是说,高空抛物情节严重的,就算没砸到人、没造成什么伤害,都很可能已涉嫌“高空抛物罪”,要承担刑事责任!

那么,如果不幸砸到人了,怎么办?


那更严重!“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换句话说,如果高空抛物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比如高空抛物不小心砸到人了,致人重伤、死亡,可能以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还不止这些!高空抛物者,可能还面临着巨额的民事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记不记得2018年,东莞一名11岁女童,从24楼扔下半个苹果砸中楼下的3个月女婴,事后,受害人家属将除肇事女孩及其监护人,小区开发商、物业服务公司一起告上法庭,索赔544万余元。法院最终判决肇事女孩及其监护人需要向被砸伤的女婴赔偿185万余元。
教训不可谓不惨痛!


为什么高空抛物要承担这么重的法律责任?
你不知道从高空抛物的杀伤力有多大?

4厘米的铁钉从18楼抛下能插入颅骨;空易拉罐从25楼抛下可致人死亡;巴掌大的西瓜皮从25楼飞下,如击中头部也能要人命…

我们呼吁一起守护城市文明,在此再三要提醒大家,高空抛物行为害人害己,公民要知法守法,自觉抵制高空抛物,共同守护头顶上的安全,如果触犯高空抛物这一罪名,轻则以高空抛物罪追责,甚至严重者以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来追究责任,同时还可能面临巨额赔偿!

一定要注意!市民朋友如遇高空抛物应立即报警,寻找目击证人,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共同守护我们头顶上的安全。
关于高空抛物
这些事情你需要了解


来源: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