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应急 | 各位房东请注意:多人被拘留!这些隐患与风险必须关注…

2023-04-28 16:58:02 

作为出租房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各位房东,可不能仅仅是收房租了事。
面对房屋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房东切不能当甩手掌柜,更不能对有关部门的整改要求置若罔闻,否则将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
近日新闻,浙江杭州一次检查中,三位房东被行政拘留,引发多位房东的强烈关注。



是存在什么问题么?
举个例子:其中房东金某所出租的房屋,存在公共区域使用明火、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在疏散通道处、电器线路敷设未采用金属套管或PVC阻燃套管保护、未安装火灾探测警报器、灭火器过期未及时更换等问题。

这类问题,估计很多房东出租的房屋中,也多少存在吧。
实际,因安全责任未能落实,被拘留的房东远远不止这3人。在网上一搜查,还不真少:


案例一

今年3月,浙江永康市相关部门检查时发现,房东邬某所出租的房屋,存在走道、房间内使用液化石油气做饭、室外电瓶车飞线充电、部分电气线路未套管保护等消防安全隐患并且逾期未整改。
据此,房东邬某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




案例二

2022年11月,浙江龙山镇相关部门检查时发现,房东方某所出租的房屋,存在未用实体墙分隔、公共区域使用液化气灶烧饭做菜、房间内的电线随意私拉未套管等消防安全隐患并且逾期未整改。
据此,公安机关对房东方某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处罚。




案例三

2022年,湖州市南浔区相关部门检查时发现,房东沈某所出租的房屋,存在杂物堵塞逃生通道、消防设施缺失、楼道电线未套管、防火措施分隔不到位、室内违规停放电动车等消防安全隐患并且逾期未整改。

沈某作为群租房经营管理人员,因拒不整改消防安全隐患被依法予以行政拘留三日。





案例四

杭州市上城区一房东沈某某违规将地下储藏室(非居住场所)出租给他人居住,并在储藏室外走廊违规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2021年3月某日,电动车自行车在充电过程中因电气线路故障引起火灾,造成储藏室内财产损失及1人受伤。房东沈某某因其违法行为,被处以行政拘留十二日的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九条,旅馆、饭店、影剧院、娱乐场、运动场、展览馆或者其他供社会公众活动的场所的经营管理人员,违反安全规定,致使该场所有发生安全事故危险,经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出租屋往往人员密集,因此消防安全尤为重要。房东作为管理经营人员,务必遵守法律法规,及时查改消防安全隐患。以下消防安全提示,请牢记于心:



来源: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