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涉假专项治理,邀你参与

2024-07-22 15:50:15 


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涉假问题


给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埋下重大事故隐患
近年来
因从业人员持假证或无证违规作业


酿成的事故屡屡发生

应急管理部等9部门
联合印发工作方案
在全国范围组织开展
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涉假专项治理行动
5月29日
应急管理部举行新闻发布会
介绍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涉假专项治理工作情况
这些部署和提醒


你应该知道







高空、带电作业、焊接和热切割、制冷与空调作业

属于特种作业 

必须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






此外,涉及到特种作业的还有煤矿安全作业、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作业、石油天然气安全作业、冶金(有色)生产安全作业、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烟花爆竹安全作业等应急部认定的需要特种作业证的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没有持证上岗

或者使用伪造假证上岗属于违法行为

 

相关法律法规如下:


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02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

 

03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印制、伪造、倒卖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非法印制、伪造、倒卖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特种作业人员不得伪造、涂改、转借、转让、冒用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04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规定,特种作业人员伪造、涂改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给予警告,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特种作业人员转借、转让、冒用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给予警告,并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一旦发现无证和持假证

 

进行特种作业的安全违法行为

 

市民可拨12350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热线进行举报

 

举报一经核实,可获得500元以上奖励


使用假证属于违法行为

 

那么,对于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真假

 

我们应该如何辨别呢?



通过应急管理部“国家安全生产考试”微信公众号和“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平台”(网址https://cx.mem.gov.cn),核验证书真伪。




来源:应急管理部、深圳应急管理、特种操作证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