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指挥从业人员、违反操作规程 责任单位罚款4.8万!!

2022-04-29 17:36:27 

深圳市某物流公司员工邓某违章指挥从业人员何某、何某在驾驶空箱堆高机行驶时违反操作规程,造成员工1人重伤。

盐田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对这起违章指挥从业人员、违反操作规程的案件作出行政处罚

案件回顾

2021年8月19日,该公司堆高机班长邓某违章指挥实习人员何某,在其未经考核合格的情况下安排独立上岗操作;实习人员何某在进行堆高机作业过程中违反操作规程,且未确认堆高机周围人员,撞倒地勤人员。

2021年1122盐田区应急管理局对该案进行立案查处,该公司违法行为情况属实。另查,该公司在2021年曾因发生相同违法行为被我局给予过行政处罚。

综合考虑该公司具有一年内因同一违法行为受到两次以上行政处罚的从重处罚情节,2022年217日,盐田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向该公司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法对其作出警告、并处人民币4.8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该公司主动缴纳了罚款,案件执行完毕。


安全提示

从重处罚是指在法定处罚种类和幅度内对行为人适用较重种类或者较高幅度的处罚。它表明应受处罚的行为是严重的,只有对行政相对人处较重的处罚,通过加重行政相对人的责任,才能保持行政处罚与违法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相适应

本案中,深圳市某物流公司一年内因同一违法行为受到两次以上行政处罚,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五十五条第(二)项规定,应当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