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有电动车的注意啦!7月1日起施行!

2022-07-07 10:51:55 

今年7月1日起

新修订的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

将正式施行!

《实施办法》进一步聚焦电动车消防安全

并提出相应要求

 

特别是关于禁止携带电动自行车、

电动摩托车及其电池进入电梯轿厢的规定

个人最高或被罚千元


.

  《实施办法》规定了禁止在建筑物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以及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室内场所停放电动车,或者为其充电。


  《实施办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携带电动车及电池进入室内充电和进入电梯轿厢的,被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的单位将被处1000元至5000元罚款,个人将被处500元至1000元罚款。


安全无小事

防患于未然


电动车火灾会产生什么后果?

该如何预防?

一图了解~



整理自中国消防、广州日报

来源:广东应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