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阳登高赏秋景,切勿带“火”煞风景!

2020-10-25 12:42:33 
农历九月初九日


重阳登高赏秋景

切勿带“火”煞风景


公益广告《火灾是森林的第一天敌》


森林防火野外“七不准”

(一)严禁上坟烧纸、烧香点烛等;


(二)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等;


(三)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


(四)严禁吸烟、野炊、烧烤、烤火取暖;


(五)严禁烧黄蜂、熏蛇鼠、烧山狩猎;


(六)严禁炼山、烧杂、烧灰积肥、烧荒烧炭或者烧田基草、甘蔗叶、稻草、果园草等;


(七)严禁其他容易引起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




发生森林火灾,尽快撤离火灾现场,并立即拨打12119,报告火灾发生具体地点,不要擅自前往扑火。


科普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