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出口、疏散楼梯、消防车通道
平时看似不起眼
但在火灾发生时
它们就是被困者逃生的希望
是守护生命的最后一道防线
但在日常生活中
人们由于缺乏安全意识
通常是这样的
这样的
还有这样的
第二十八条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 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个人违反本法规定,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第二十八条 高层民用建筑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当保持畅通,禁止堆放物品、锁闭出口、设置障碍物。平时需要控制人员出入或者设有门禁系统的疏散门,应当保证发生火灾时易于开启,并在现场显著位置设置醒目的提示和使用标识。
高层民用建筑的常闭式防火门应当保持常闭,闭门器、顺序器等部件应当完好有效;常开式防火门应当保证发生火灾时自动关闭并反馈信号。
禁止圈占、遮挡消火栓,禁止在消火栓箱内堆放杂物,禁止在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
疏散出口被封锁
逃生通道、消防车道被堵塞
会让人错失宝贵的逃生时机
发生无法挽回的悲剧
2023年12月19日傍晚4点左右,杨浦区阜新路169弄公交新村小区,一居民楼突发火灾,而消防车都停在小区门口,铺设长长的水带进行救援。据了解,该小区消防通道的两边分别停着私家车和几辆非机动车和垃圾桶,导致消防车开不进去。所幸现场无人员伤亡。
2023年11月10日早晨,广州市黄埔区黄埔街道港湾五村内,一非机动车车棚突发火灾,现场火势波及到楼上住户,而消防通道被路边违停车辆占用,消防车被堵在路口,阻碍了救援设备深入火灾现场开展灭火工作。所幸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
2023年4月16日,江西省新余市一小区楼梯间起火,多名群众被困。到场的消防员发现,起火的是楼道内堆放的杂物,大火浓烟迅速将楼道覆盖,这是楼内住户下楼逃生必经的、也是唯一的通道。当楼上居民发现火情时,已无法下楼逃生。所幸救援及时,大火被迅速扑灭,现场无人员伤亡。
消防车通道是火灾发生时供消防车通行的道路,是实施灭火救援的“生命通道”,国家法律和消防技术标准对消防车通道的设置和管理有明确要求。但是,由于群众法律和消防安全意识不强等原因,各地堵塞消防车通道的现象屡禁不止,不仅影响火灾救援的时间,甚至造成人员伤亡的情况也时有发生。
单位或者住宅区的消防车通道出入口路面,要按照消防车通道净宽规划禁停标线,标线为黄色网状实线,外边框线宽20厘米,内部网格线宽10厘米,内部网格线与外边框夹角45度,标线中央位置沿行车方向标注内容为“消防车道 禁止占用”的警示字样。
在消防车通道两侧还要设置醒目的警示牌,提示严禁占用消防车通道,违者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等内容。
除了消防车通道之外,楼梯间、走道等也是重要的消防通道,但生活中由于群众消防安全意识薄弱,相关部门巡查监管不到位等原因,经常会出现杂物堵塞、电动车乱停乱放等现象,极易影响火灾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
对于管理方来说
对于个人来说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规定: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行为,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个人有以上行为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来源:拉萨消防
(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一审:许子乐
二审:蒋华
三审:汤宇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