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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强化安全生产领域社会监督,鼓励人民群众积极提供和举报安全隐患信息,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筑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防线,宝安区应急管理局制定《宝安区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处理办法》,进一步完善有奖举报平台,畅通群众监督通道。欢迎群众朋友积极参与,共建共治共享良好安全环境。

举报内容:
(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及违法行为;
(二)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及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三)瞒报、谎报生产安全事故等违法行为;
(四)危险边坡、地面塌陷等危及公共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
(五)其他危及公共安全的自然灾害隐患。
举报渠道
方法一:电话举报
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电话:12350
宝安区安委办投诉电话:27754221
新安街道应急管理办投诉电话:27665514
西乡街道应急管理办投诉电话:29955731
航城街道应急管理办投诉电话:85905856
福永街道应急管理办投诉电话:27332098
福海街道应急管理办投诉电话:85900460
沙井街道应急管理办投诉电话:27211110
新桥街道应急管理办投诉电话:27276201
松岗街道应急管理办投诉电话:27091818
燕罗街道应急管理办投诉电话:21011291
石岩街道应急管理办投诉电话:27604213

方法二:12350小程序举报
(可直接搜索“深圳市12350小程序”登陆,请记得必须输入“小程序”)

“深圳市12350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平台”
方法三: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微信小程序举报平台
(可直接搜索“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微信小程序”登陆,请记得必须输入“小程序”)

“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微信小程序举报平台”
方法四:市民群众可邮寄举报信至深圳市宝安区创业一路1号宝安区政府宝安区应急管理局
举报所需提供信息:
1.举报人身份信息、联系方式。
2.存在安全生产隐患、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以及其他可能危及公共安全的灾害隐患所属的单位名称、隐患内容、详细地址。
3.与举报事项有关的照片等证据材料(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提供)。
在线索移送、任务交办等各环节,将对举报人身份信息进行严格保密;在核查处置、诉求答复、奖励兑付过程中,安排专人联络,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举报人身份信息。
工作人员会在15个工作日内将核查情况反馈至举报人,一经核实,举报人凭有效身份信息及银行账号即可领取奖励,无需本人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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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编辑 | 宝安区应急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