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不贴!宝安区应急管理局曝光一批未贴警示标示执法典型案例!

2023-06-29 17: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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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

任何时候都需警钟长鸣

为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

非法违法行为典型案例曝光力度

宝安区应急管理局持续对

企业执法典型案例进行曝光警示

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深刻吸取案例教训

强化负责人履职尽责、遵法守法

把好安全生产责任关


深圳市某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案情摘要

2023年04月10日,宝安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到深圳市某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有以下行为:


1.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第一层空压机房储气罐(简单压力容器)未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1处;第二层仓库电箱未张贴明显的安全警 示标志1处;共2处);


2.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第一层冲压车间西面电源导线未穿管保护1处;第二层工模车间退磁设备未接地1处;第二层东面电箱门未接地1处;共3处)。

处理结果

以上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一)项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两项行为合并对深圳市某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作出罚款40000元的行政处罚。


某线路板(深圳)有限公司

案情摘要

2023年04月26日,宝安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到某线路板(深圳)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有以下行为:


1.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一楼冲压车间三和四号机械压力机(啤机 )脚踏开关未安装防护罩,2处;一楼再生循环车间配电箱门未接地线,1处;一楼电镀车间控制柜配电箱门未接地线,1处;共4处);


2.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楼顶2台储气罐(简单压力容器)和1台空气压缩机未张贴明显的警示标志,3处;一楼电镀车间控制柜配电箱未张贴明显的警示标志,1处;共4处)。

处理结果

以上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两项行为合并对某线路板(深圳)有限公司作出罚款55000元的行政处罚。


某太阳能制品(深圳)有限公司

案情摘要

2023年05月08日,宝安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到某太阳能制品(深圳)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有以下行为:


1.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一楼空压机房储气罐(简单压力容器)未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共 1 处);


2.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四楼生产车间低压测试设备电箱门未接地,共 1 项);


3.未按照规定定期组织演练(未按照规定定期组织触电事故现场处置方案、容器爆炸事故现场处置方案、电梯事故现场处置方案演练,公司从业人员共 172人)。

处理结果

以上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三项行为合并对某太阳能制品(深圳)有限公司作出罚款90000元的行政处罚。

宝安区应急管理局提醒辖区企业:

警示标志虽小

却是设在作业现场的第一道防线

能够提醒工作人员

预防危险从而避免事故发生

要以案为鉴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认真排查整改安全隐患

改进完善作业现场安全管控措施

健全和完善各项安全制度、操作规程

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最大限度降低事故风险

坚决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整理编辑 | 宝安区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