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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
任何时候都需警钟长鸣

为深入推进
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
加强安全生产警示教育
宝安区安委办筛选
近期查处的安全生产典型案例
进行公开曝光
警示全区生产经营单位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深圳市某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案情摘要
2023年4月10日,深圳市宝安区应急管理局对深圳市某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行为:
安全管理规定作业,该公司易某某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使用伪造的焊接与热切割作业操作证等违法违规行为。
处理结果
该项违法行为依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2015年5月29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0号第二次修正)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参照《深圳市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2020年版)》违法行为编号第1044项的规定,对该公司员工易某某作出罚款人民币3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第三条第(二)项: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
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
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
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
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
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的危害大、整改难度大
一旦引发事故将造成严重后果

企业要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观念
逐步建立并落实
从主要负责人到从业人员的事故
隐患排查责任制

整理编辑 | 宝安区应急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