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装电梯违规作业高坠死亡,宝安区应急管理局曝光一宗高坠亡人事故案例!

2024-04-08 16:1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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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

任何时候都需警钟长鸣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

工业企业、工业园区高处作业事故

宝安区应急管理局对

近三年发生的高处作业事故案例

进行曝光

警示企业主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加装电梯违规作业高坠死亡

案情摘要

2023年1月13日,我区某街道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事发时,在作业现场没有安全监管的情况下,刘某个体施工队的陈某某(死者)及其工友违章冒险作业,在楼板切割及吊环安装等作业过程中,陈某某所踩踏的楼板突然塌下,陈某某随即从6楼坠落至3楼303室地面(3至6楼已贯通,高度约9.6m),导致受伤失去意识,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原因

 涉事楼板的三边已被切割,仅依靠未切割的一边支撑涉事楼板整体重量,且未对被切割的楼板采取加固防坠落措施,存在楼板坠落的风险


涉事工人安全意识淡薄,冒险从存在坠落风险的涉事楼板上行走通过,涉事楼板无法支撑重量突然塌下。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及管理缺陷共同导致了此次高坠事故发生。

责任认定及处理

(一)事故责任单位


1.个体施工队负责人刘某的行为涉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的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应对本起事故负主要管理责任,由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依法对其进行处理。


2.涉事房屋业主林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应对本起事故负有责任,由深圳市宝安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对其进行处理。


同时,事故发生后,涉事房屋业主林某为隐瞒违规加装电梯行为,指使工人谎报事故现场及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二项的规定,2023年3月2日案件线索已移送至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


(二)事故责任人员


工人陈某安全意识淡薄,冒险从存在坠落风险的涉事楼板上行走通过,涉事楼板无法支撑重量突然塌下,导致本人坠落受伤后死亡,应对本起事故负直接责任,鉴于其已死亡,建议免予追究其责任。


在调查过程中,发现深圳市某装饰有限公司提供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为虚假资质证书。其虽未直接参与涉事房屋施工作业,但买卖、使用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的行为涉嫌刑事犯罪,深圳市某装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丘某由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依法对其进行处理。

宝安区应急管理局提醒辖区企业:

要以案为鉴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职尽责

不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最大限度降低事故风险

坚决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整合编辑 | 宝安区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