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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是安全行车的前提
无论是驾驶汽车
二、三轮摩托车
还是电动自行车酒后驾驶
都是不可取行为
但总有个别驾驶人心存侥幸
自认为“喝酒后骑电动自行车没事”
结果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案例动图

▲ 男子醉酒驾驶电动车撞上路缘石致死,经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48.31mg/100ml。

▲男子驾驶电动自行车在路上行驶时,不仅违规走机动车道、未戴安全头盔,且因酒精上头呈“S”形骑行,一头撞上了货车尾厢。经检测,男子的呼气式酒精检测值为287mg/100ml。

▲ 男子醉酒驾驶电动车与路中间施工护栏发生刮碰后摔倒,脸部擦伤。经现场检测,其血液中酒精浓度为550mg/100ml。

▲ 男子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与对向来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所幸无人员受伤。经现场检测,其血液中酒精浓度为221mg/100ml。

“酒后骑电动车不会被查”的想法
绝对是错误的!
酒后驾驶电动车
同样属于交通违法行为
关于骑行"电动车",如何认定酒驾和醉驾呢?

和机动车同理,当血液内酒精含量≥20mg/100ml,<80mg/100ml时,即为酒后驾驶机动车;当血液内酒精含量≥80mg/100ml时,即为醉酒驾驶。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
规定:饮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的,
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处500元罚款的情形
●首次饮酒后(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20mg/100ml但不足80mg/100ml)驾驶电动自行车的;
● 饮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无其他交通违法行为,且未发生交通事故的。
处1000元罚款的情形
● 饮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同时存在不按交通信号标识规定通行、逆行、进入机动车道等其他交通违法行为的;
● 饮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处2000元罚款的情形
● 曾因饮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的;
● 醉酒后(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80mg/100ml)驾驶电动自行车的。
酒后驾驶电动车很危险
饮酒后请自觉选择其它交通方式
千万不要酒后驾驶
这不仅是对自己的生命安全负责
更是对他人生命的尊重
来源 | 深圳交警、铁岭县交警、平安江阴、方城交警
编辑 | 宝安区应急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