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应急】深夜,自建房火灾致3死,因“它”自燃!

2025-02-21 14:3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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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15日2时29分许

潮州市饶平县三饶镇南新村

一自建房发生火灾

造成3人死亡

直接经济损失197.16万元

近日,潮州市政府批复了潮州市饶平县三饶镇“4·15”较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认定潮州市饶平县三饶镇“4·15”较大火灾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据调查显示,事故的直接原因是:2024年4月15日2时29分许,陈某某个人自建房首层中部茶几东面铁架底部隔板上的电子设备(自用电器,非销售货物)内置的18650 锂电池热失控自燃,引燃周边可燃物蔓延成灾。

居民自建房

火源多、蔓延快、逃生难

一旦发生火灾

极易造成人员伤亡


事故案例




01

2024年10月19日5时3分许,安徽淮南潘集区架河镇王圩村一自建房发生火灾,共造成9人遇难,善后处置和火灾原因调查正在进行中。

据悉,该自建房共四层,上面两层为钢结构建筑,已被大火焚毁。



02

2023年11月16日0时36分,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区凤塘镇湖尾新厝下湖村一民房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30平方米,造成5人死亡。

据了解,起火建筑为3层钢混结构村民自建房,单层建筑面积150平方米,起火部位为第1层,燃烧物质为家具、杂物等。



03

2023年7月6日0时20分,云南省大关县天星镇朝阳社区朝营居民小组发生一起较大居民自建房火灾事故,造成6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54.84万元。

事故调查组认定,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自建房一楼家具零售店西南角立柱侧敷设的入户电线发生短路,引燃周围摆放的家具等可燃物,蔓延扩大成灾。



“下店上宅、前店后宅”

自建房是集生活、经营、仓储

多种功能于一体的合用场所




村居民自建房常见火灾隐患

1


搭建材料易燃


部分村居民自建房在建设时,使用聚氨酯泡沫夹芯彩钢板作为顶棚或墙面材料。室内采用可燃材料分隔,达不到防火分隔要求,一旦发生火灾,火势和高温有毒烟气会迅速蔓延。

2


“三合一”现象普遍存在 

村居民自建房,多数未经正规的设计,消防安全条件差。楼内生活、经营、仓储“三合一”,生活区域没有与经营、仓储区域进行实体分隔。

3


疏散通道不规范

大多村居民自建房只有一个楼梯,发生火灾难以逃生,加上建筑窗户大多安装防盗网窗或铁栅栏,没有开设逃生窗口,一旦发生火灾,极易影响火灾疏散逃生和消防救援。

4


不配备消防设施

部分村居民自建房没有相应的独立式烟感报警装置,没有配置灭火器、防烟面罩、灭火毯等消防安全器材,一旦发生火灾,难以及时扑救和逃生。

5


用火用电不规范

部分村居民自建房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随意安装连接电器设备,室内电线纵横交错,私接乱拉的情况十分普遍,电气线路长时间超负荷运行,极易老化损坏,引发火灾。

6


人员安全意识薄弱

自建房使用人员复杂,防火意识普遍淡薄,缺少系统的消防知识培训,对于火灾的危险认识不足,不能及时发现消防安全隐患。


自建房消防安全隐患大

做好日常的防火工作

十分重要

如何预防和遏制

自建房火灾事故的发生?



自建房消防安全提示




来源|应急管理部、潮州市人民政府、山西消防、南宁消防、广州消防

编辑|宝安区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