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学习强安 | 关注宝安号

夏季高温天气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提示
夏季高温、雷电、大雨天气增多,是危险化学品事故易发、多发时期。为做好夏季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等环节安全生产工作,防范遏制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发生,宝安区应急管理局发布如下安全提示:
1.深刻吸取近期国内外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教训,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企业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加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和安全检查的频次,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2.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化工企业要强化生产过程工艺控制管理,及时调整工艺指标,严禁超温、超压、超负荷生产,对换热设备的工况、冷却水的运行情况以及主要设备的温度、液位、压力的非正常变化等要密切关注,必要情况下应降低生产负荷。
3.加强危险化学品储存安全管理,严禁将化学性质互为禁忌的危险化学品混合存放。有毒化学品和自催化、遇水发生化学反应的物质,不得放在潮湿、透水和屋面渗漏的库房,并应采取防水防潮措施。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阴凉、通风和干燥的环境中,并进行可燃、有毒气体浓度监测。
4.夏季冷库负荷量增加,涉氨制冷企业要加强液氨场所安全巡查,检查储罐管线阀门、机泵、应急喷淋装置和有毒气体监测、报警、通风、紧急切断等设备设施是否正常运行,防止跑冒滴漏现象发生。
5.加强实验室危化品安全管理,实验人员应熟悉危险化学品的理化性质和应急处置措施,严格遵守实验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做到合理采购、科学储存、规范使用和及时处置。
6.气瓶经营和使用单位要根据盛装气体的危险特性进行分类、分区存放,放置地点不得靠近热源,防止暴晒、雨淋、水侵,且采取防倾倒措施,严禁卧放。气瓶附件应配备齐全,开启或关闭瓶阀时,应使用手或专用工具。
7.加强对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和检维修作业管理,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 30871-2022)。作业前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落实风险管控措施,配备专人现场监护。高温期间,合理安排操作人员进行室外作业,尽量避开高温时段作业。
8.在装卸、搬运危险化学品时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在高温时段,应避免进行运输、装卸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作业,雷雨天气停止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危险化学品运输过程中严禁进行分装、充装、倒罐等操作。
9.提前做好高温、雷雨、汛期等极端天气应急预案,并开展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的演练,提升应急处置实战能力。遇到紧急情况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确保生产安全。
10.要加强应急值守,完善应急物资储备,严格落实领导在岗带班和专人值班工作制度,确保突发状况下快速应急响应、落实应对措施。遇生产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要及时处置,并报告有关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