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应急】电动自行车骑行随心所欲,事故一触即发!

2022-06-23 16:3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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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猛于虎

生命安全大过天

当我们骑上心爱的“小电动”时

要注意小心谨慎驾驶

今天曝光以下四类典型事故案例

希望电动车驾乘人员引以为诫

远离交通违法

文明平安出行

01

      头部是人体最脆弱也是最容易受到致命伤害的部位。电动自行车车速可达25km/h,电动自行车事故发生时,对驾驶员的冲击力很强。在电动车交通事故中,不戴头盔的致死率远高于其他因素。

事故案例

1.2022年5月14日13时41分许,在罗湖区洪湖西路口发生一起货车与电动自行车碰撞,造成电动自行车一方受伤严重及两车部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在该起事故中,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将头盔置放在车篮中,当受到车辆冲击时,头部没有头盔的保护导致头部受伤严重。

2.2022年5月25日9时59分许,在龙岗区安康路口发生一起小车与电动自行车碰撞,造成电动自行车一方头部轻微受伤及两车部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在该起事故中,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未佩戴安全头盔。


02

      在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要按照信号灯指示,下车推行、走斑马线,尽量减少在马路上的逗留时间;在没有信号灯的路口,要注意观察,确保安全后再通行。

事故案例

1.2022年5月11日19时17分许,在龙岗区宝龙路与诚信交叉点的红绿灯处,发生一起电动自行车与货车碰撞,导致电动自行车一方头部受伤的交通事故。在该起事故中,电动自行车骑行者未按交通信号灯的指示通行。

2.2022年5月23日6时24分许,在宝安区创业路口发生一起电动自行车与小车碰撞,造成电动自行车骑、乘两人受伤及两车部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在该起事故中,电动自行车骑行者未按交通信号灯的指示通行。


03

      机动车应走机动车道,非机动车应走非机动车道!都说电动车是“肉包铁”,没有足够的安全防护措施,一旦与机动车抢道发生碰撞,无异于鸡蛋撞石头。

事故案例

1.2022年5月20日16时56分许,在龙岗区禾堂光街发生一辆两轮电动自行车与小车碰撞,导致电动自行车骑行者受伤及两车部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2.2022年5月14日16时56分许,在龙岗区园湖路横二巷路口发生一起两轮电动自行车与小货车碰撞,导致电动自行车的骑、乘两人轻微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04

      机动车在通过斑马线时,很容易因近距离、短时间内出现的行人或非机动车形成视觉盲区,从而来不及反应与躲避。如果没有减速、停车让行,很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礼让斑马线,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当路口有车辆减速停下来不走时千万不要贸然超车。


交通安全无小事

任何一种在你看来不足挂齿的交通违法

都可能造成无法挽回的悲剧

所以,各位电动车骑行者一定要记得

红灯停绿灯行、佩戴好安全头盔不走机动车道、不抢行

少一份心存侥幸,多一份安全意识

别让悲剧在自己身上上演


来源 | 深圳市应急管理局、深圳交警

编辑 | 宝安区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