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应急】作业没有这个证,5月15日后将被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2023-04-23 16:3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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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部发布了

《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自2023年5月15日起施行)

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被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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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警示

案例一

2023年3月18日北京平谷区某居民楼杂物存放点发生火灾,起火原因系刘某某在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情况下电焊,在居民楼车棚顶部违规明火作业引燃下方存放的杂物。


最终刘某某因违规明火作业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

△违规作业现场

案例二

2023年2月14日,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昆明国贸老馆3-1场馆在组织拆除旧物时发生火灾。起火原因为:该场所在拆除过程中,陈某(工程承包方)指使王某(氧焊操作人员)高空利用氧焊对排风管进行切割拆除,焊渣掉落并引燃排风管正下方的旧沙发,最终蔓延扩大成灾。


经事后调查,王某未取得焊工操作资质,操作过程中作业区域内未做相应防火措施。陈某、王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规定。为此,陈某、王某被行政拘留十日。

相关作业人员

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

并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

方可上岗作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


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的规定。

安全提示

特种作业人员去哪里培训?

培训的内容有哪些?

拿证后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九条规定:


“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接受与其所从事的特种作业相应的安全技术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

为方便大家就近参加培训,可登录应急管理部政府网站(http://cx.mem.gov.cn/),从“服务”中的“查询服务”进入“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平台”,通过右方“机构查询”,或微信公众号(国家安全生产考试)“微服务”中的“机构查询”,查询就近的培训机构。

依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试行)》(安监总培训〔2011〕112号)、《关于做好特种作业(电工)整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安监总人事〔2018〕18号)等有关要求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试行)》(安监总培训〔2011〕112号)、《关于做好特种作业(电工)整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安监总人事〔2018〕18号)等对各操作项目(工种)的培训学时有明确规定,操作项目不同,其相应的学时要求也不同。

例如:高压电工作业,初训为154学时,其中安全知识82学时、实际操作72学时;登高架设作业,初训为100学时,其中安全知识40学时、实际操作60学时。复审一般要求不低于8学时(煤矿不少于24学时)。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规定,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为6年,每3年复审一次(不含煤矿),每6年换发一次证书。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


“特种作业人员在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内,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经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同意,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复审时间可以延长至每6年1次”。

来源 | 应急管理部培训中心、深圳应急管理

编辑 | 宝安区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