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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
一、禁火区域
全区所有林地及距离林地边缘50米范围内的森林防火区为禁火区域。
二、禁火时间
2021年11月12日至2020年4月30日。
三、禁火规定
在禁火区域和禁火时间内,凡进入森林高火险区域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禁止下列行为。
(一)上坟烧纸、烧香点烛等;
(二)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等;
(三)携带易燃易爆物品;
(四)吸烟、野炊、烧烤、烤火取暖;
(五)烧黄蜂、熏蛇鼠、烧山狩猎;
(六)炼山、烧杂、烧灰积肥、烧荒烧炭或者烧田基草、甘蔗叶、稻草、果园草等;
(七)其他容易引起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
来源:深圳光明应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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