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房东被拘留!这件事一定要注意→

2024-09-23 10:25:58 

近日

福州市连江县凤城镇

一出租屋发生火灾

造成过火面积约20平方米

直接财产损失约8839元

↓↓↓

经调查

该起火灾由

停放于一层后厅处电动自行车

电气线路故障所引起

消防救援人员发现

该出租屋房东

未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责任

将电动自行车充电区域设置在后厅

且充电区与通道等未设置有效防火分隔

导致停放在一楼大厅的

电动自行车着火引发火灾

9月18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六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

给予房东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近年来

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频频发生

其中

有一些火灾事故发生在租住房屋内

值得注意的是

不仅租客承担责任

如果房东对出租房屋疏于管理

也要承担相应责任


相关案例
01

2024年6月26日,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一自建房因租客在民房天井内为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引发火灾。最终,起火电动自行车车主因违规停放充电行为,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10日;郑姓房东因未有效履行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责任,也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10日

02

2024年5月2日,福州仓山区盖山镇,一自建房楼道处电动自行车发生起火。经调查,该起火灾由出口处电动自行车电池自燃引发。该自建房的房屋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处集中停放多辆电动自行车充电,且未设置任何消防设施。最终,房东因未有效履行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责任,导致火灾蔓延,被公安机关依法拘留10日。


电动自行车一旦起火

可能会给人们的生命财产造成极大损失

安全使用电动自行车

这些要点请掌握!



来源:福建消防

编辑:龙岗区应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