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市应急管理局
公布一起事故调查报告
其中违法转包问题
触目惊心!
↓↓↓
2022年7月17日,天津港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作业人员在进行井下潜水排污泵维护作业过程中,1人硫化氢中毒,后又有2人下井施救,相继硫化氢中毒。事故共造成3人死亡。
>>>事故暴露出有关企业存在以下问题
1. 港德公司
将污水联通工程污水泵站的建设施工(含 2 年质保)转包给不具备相关资质的自然人;未按照设计图纸要求施工,没有安装可供取、放水泵的导轨,造成后期检修维护工作需要作业人员进入泵站水泵间内开展工作;未制定井下作业等危险作业相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未向井下作业人员提供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未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未向作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2. 隆盛公司
危害极大
案例一
田雨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李永伟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
案例二
仲昭固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二年;张思华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二年;吕继金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崔月臣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

安全生产法
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未按照规定对施工项目进行安全管理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以上施工单位倒卖、出租、出借、挂靠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施工资质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吊销资质证书,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十万元的,单处或者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防止重蹈覆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