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中
“多快好省”的想法往往是好的
但换个情境
这个想法就不OK了
而且是万万不行!
没错
大件事君说的就是超载!
近日
“深圳交警权威发布”提醒
超长超重超危险
交警严查进行中
深圳交警在路面执勤时发现
超载货车屡见不鲜
总是在交通安全的雷区“蹦迪”
蜀黍统统进行查处




货车载货是其本质属性
但如何安全载货
却是有法律明文规定的
无视交规、抱着侥幸心理
只因不想再多跑一趟而贪多的
当心“载货”成“载祸”!
货车超载,危害多多
增大事故发生概率
货车超载时,其在并入车道、躲避障碍物、变更车道的能力会大幅降低,易引发交通事故;车辆超载越严重,行驶速度会越低,超载车辆与其他车辆速度差增大,会大大增加路面事故发生率。
增加事故人员伤亡率
货车属于质量较大的车辆,其超载量越大,总质量越大;如果超载货车与其它质量小的车辆发生碰撞,会增加伤亡概率。
易致刹车失灵
货车超载改变了制动力在车辆各轴间的合理分配,易导致制动距离变长、制动时转向失效、车辆甩尾等;同时,由于超载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将对制动器造成较强负荷,制动效能严重衰退,易导致刹车失灵、车辆失控等情况。
易引发爆胎事故
车辆超载使轮胎长期处于超负荷运行,胎内气压、温度较高,极易造成爆胎事故。
易损坏道路基础设施
货车超载对地面的压力更大,极易造成道路破损,还可能造成桥梁垮塌,对基础设施破坏力大。
相关法律法规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
重、中型载货汽车载货超过核定载质量或者机动车载客超过核定人数的,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并按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到百分之三十或者超过核定人数未达到百分之二十的,对驾驶人处一千元罚款;
(二)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或者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对驾驶人处二千元罚款并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一个月,对车辆所有人处五千元罚款,对车辆使用单位或者个人处一万元罚款;
(三)超过核定载质量或者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五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一百的,对驾驶人处三千元罚款并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一个月,对车辆所有人处八千元罚款,对车辆使用单位或者个人处一万五千元罚款;
(四)超过核定载质量或者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一百以上的,对驾驶人处五千元罚款并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三个月,对车辆所有人处一万元罚款,对车辆使用单位或者个人处二万元罚款。
一年内有前款行为三次以上的,从第三次起按照违法行为应当被处的罚款数额加倍处罚,并对车辆所属和使用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五千元罚款。
交警提醒
冬季行动持续进行中
深圳交警将持续开展
货车、泥头车整治行动
加强路面查处
加大警力投入
请各货车驾驶员及货运企业
遵规守法,平安出行
*有什么想说的,欢迎给我们留言哦*
来源:深圳大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