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应急 | 深圳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开展废品回收场所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整治行动的通告

2024-02-08 09:11:14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吸取江西新余1·24”、河南南阳1·19”等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坚决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部署要求,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决定在全市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现将废品回收场所火灾防范和隐患整治相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加强消防管理。废品回收场所经营管理者应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定期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应组织开展经常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开展应急处置和疏散逃生演练;应立即对照本通告要求,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风险隐患自查自改,并签字确认自查记录存档备查。

严禁违规住人严禁在生产经营和储存区域内违规住人;严格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办公区等区域使用防火隔墙、防火门等进行防火分隔。

、保障通道畅通。严禁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严禁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属于强拆范围的一律拆除。

、严格动火施工。场所应建立并严格落实动火安全管理制度;实施动火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清理现场可燃物,落实现场监护措施,配备消防器材,并在场所主入口和作业现场显著位置公告;动火作业人员应依法持证上岗,严格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

、严格用火用电。严禁超范围经营;严禁违规收售、储存、处理切割锂电池、煤气瓶、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严禁擅自私拉乱接电线或超负荷用电;不得购买使用假冒伪劣电气产品;电动自行车(蓄电池)严禁违规在疏散通道、楼梯间、安全出口或场所内等停放、充电。

、严控装修材料严禁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搭建、分隔生产经营、人员住宿、物资储存和办公场所;严禁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进行室内装饰装修

七、配备消防器材。应按照消防技术标准要求,配备灭火器、消防卷盘等消防设施器材,定期进行检查和维修保养,并保持完好有效;鼓励安装独立式感烟报警系统、简易喷淋等设施,提升初起火灾预警和处置能力。

八、强化培训演练。应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确保员工掌握火灾报警、消防设施器材使用、初起火灾处置扑救、疏散逃生自救的方法;应研究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和疏散逃生演练。

专项行动期间,发现存在违反本通告要求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逾期不改或拒不整改的,消防救援机构等相关部门将严格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并视情况将消防安全失信行为录入信用管理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对涉嫌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绝不姑息迁就。广大群众可通过12345等渠道举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对核查属实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奖励。

本通告所称废品回收场所,主要指从事废品和垃圾回收的场所,居民住宅小区、工业区等垃圾(废品)回收站、中转站、处理站。

特此通告。


                 深圳市消防安全委员会

                202421



来源:深圳市罗湖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罗湖区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