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典型事故
事故案例一
2021年9月11日,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通报, 9月11日凌晨3时许,崔庄镇大辛庄村延旗羽绒加工厂一名工人在查看浮渣池水泵时晕倒,随后又有多名工人在施救过程中晕倒。经全力抢救,1人脱离生命危险,其余6人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案例二
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通报,2021年9月24日,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某某煤电集团某某某煤炭有限公司煤矿发生窒息事故,造成3人死亡。初步了解,该矿为民营企业,露天开采煤矿,在剥离土层过程中,发现矿界内一处已废弃井工开采巷道,1名工人进入探查、发生窒息,随后有2名工人进入搜寻、又发生窒息,最终造成3人遇难。
事故案例三
2021年9月30日下午15:51左右,广东某电厂4号机组(停机检修状态)发生一起不明气体致人中毒晕倒事件,共有3名人员晕倒送医抢救,其中1名为电厂检修部汽机专工杨某某,另外2名为深圳某清洗工程有限公司员工王某平、王某辉。王某辉正在市中心医院进行救治,王某平于9月30日18时10分宣布死亡,杨某某于9月30日23时23分宣布死亡。

有限空间检测原则
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
1
检测的时间不得早于作业开始前30分钟。
2
检测人员进行检测时,应当记录检测的时间、地点、气体种类、浓度等信息。检测记录经检测人员签字后存档。
3
检测人员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止中毒窒息等事故发生。

有限空间作业要求
1
保持有限空间出入口畅通。天冷可以多穿衣,别关闭出入口,先保命,再保暖。
2
在有限空间出入口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警示说明。
3
作业前清点作业人员和工器具。
4
作业人员要与外部有可靠的通讯联络。
5
监护人员不得离开作业现场,并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系。
6
存在交叉作业时,应采取避免互相伤害的措施。

有限空间作业“七不准”
1
未经风险辨识不作业。
2
未经通风和检测合格不作业。
3
不佩戴劳动防护用品不作业。
4
没有监护不作业。
5
电子设备不符合规定不作业。
6
未经审批不作业。
7
未经培训演练不作业。
来源 | 安全小课桌、广东应急管理
整编 | 罗湖区应急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