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回暖,风干物燥
故意或过失引发森林火灾的
责任人将受到法律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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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定:上山祭祖引山火 行拘10日
3月12日上午,罗定市公安局接报在罗镜镇水摆村委磨刀坑山场有人违法野外用火,并引发生山火。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系彭某强、盘某秀违反规定,在罗镜镇水摆村委磨刀坑山场拜祭期间烧香点烛、燃放爆竹、烧元宝纸钱等引发森林火灾。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彭某强、盘某秀作行政拘留10日处理,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韶关:一村民违规野外用火,拘!
梅州:五起违规野外用火案例 罚2800元
案例一:丁某某、任某某、刘某等3人在梅州市五华县安流镇吉水村“双肚里”上山干活时抽烟,丁某某随手将未掐灭的烟头丢弃在地上,引燃了周边的杂草。梅州市五华县安流镇迅速组织扑火队伍及时进行扑灭。根据《五华县人民政府森林高火险期禁火令第2号》,安流派出所民警将丁某某、任某某、刘某带回派出所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对丁某某作出行政拘留五日处罚,对任某某、刘某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并写保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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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梅州市五华县安流镇林业工作人员巡查时发现,福江村村民李某某在福江村一山地扫墓祭祀焚烧香烛纸钱,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根据《梅州市森林火源管理条例》,安流镇工作人员及时对李某某现场制止,并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作出罚款1000元的处罚,并写保证书。

案例三:梅州市五华县安流镇林业站巡查时发现徐某某在红山村岭下违规野外用火。根据《梅州市森林火源管理条例》,巡查人员当即对徐某某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作罚款800元的处罚,并写保证书。

案例四:梅州市五华县安流镇林业站巡查时发现胡某某在福江村田间违规野外用火。根据《梅州市森林火源管理条例》,巡查人员当即对胡某某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作罚款500元的处罚,并写保证书。


清远:一村民非法炼山险酿大祸
《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规定
未引起森林火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两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引起森林火灾的,对个人并处两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截至3月15日9点
广东已发布了162个森林火险预警!
其中包括10个红色预警
29个黄色预警
以及123个橙色预警!
防范森林火灾不能掉以轻心
哪些行为容易引发森林火灾?
森林火灾该如何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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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
应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
或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森林火灾报警电话:12119
来源 | 广东应急管理、清远应急管理、平安罗定、韶关普法、广东安全生产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