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撞上自行车致2名13岁少年死亡,驾驶人和车企负责人均被判刑!

2022-05-26 10:06:30 

2021年7月14日晚上7时55分许,刘某驾驶号牌为粤U27***的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号牌为粤U32**挂的重型自卸挂车,沿泰山路自南向北,行驶至龙湖区金泰立交桥桥下。



与此同时,李某骑行自行车搭载陈某刚进入泰山路,便与重型半挂牵引车的车头发生碰撞,造成李某当场死亡、陈某受重伤后经送医抢救无效死亡。


经了解,李某、陈某都是年仅13岁的未成年人,两个年轻的生命瞬间凋零,令人扼腕。



经调查,货车司机刘某持实习驾驶证(准驾车型A2D)驾驶牵引挂车上路,且没有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是造成事故的全部原因。


刘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于2021年7月28日经检察机关批准被执行逮捕。


随后深度调查发现,车属单位负责人刘某源在明知所属单位驾驶人刘某驾驶证尚在实习期间的情况下,依然指使其违法驾驶牵引挂车的机动车,酿成严重的交通事故。遂依法对刘某源刑事立案侦查,追究其刑事责任。



近日,龙湖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交通肇事案,被告人刘某因实习期驾驶牵引车造成两人死亡,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


肇事司机所属企业的主管人员刘某源同样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今年4月1日新施行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规定,类似刘某这种增驾A2证的情形已经不属于12个月实习期内。但无论条例怎么变,驾驶人严格守法安全驾驶,生产企业增强交通安全意识排除隐患,都需要时刻警醒。

  货车驾驶人

货车驾驶人在起步、转弯、倒车时要注意视觉盲区,尤其是注意右前侧的其他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避免因视觉盲区和内轮差发生事故。


  运输企业

企业应增强安全意识,补齐企业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短板和弱项,一一排查对企业内部的安全生产、驾驶人管理存在的问题,坚决守住道路交通安全红线。


  非机动车驾驶人

非机动车驾驶人行驶时应自觉走非机动车道或靠右行驶,留心观察身边是否有大型车辆,夜间行车时可穿着反光骑行衣,让大车司机更容易看见。



来源:广东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