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务院安委会于4月底印发《全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对于排查整治工作推进不力的单位,将视情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国务院安委会在全国开展安全督导检查
督导检查组问及《安全生产法》
规定的企业主要负责人七项职责
您知道吗?
我们一起来看!
第二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二)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五)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谁主管、谁负责”
@企业的主要负责人
要抓好企业的主体责任
实现“安全生产,提高效益”的最终目标








安全提醒
小编提醒您,企业主体责任是企业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负全面责任,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建立健全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

内容来源:安全科
整理编辑:罗湖区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