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
2023年6月30日,江苏省常州市经开区政法和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常州某家居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粉尘清理制度落实不到位,未及时清理生产现场木粉尘,致使生产车间积尘严重。
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开区政法和应急管理局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责令该公司限期消除事故隐患,并处人民币2万元罚款。调查中还发现,该公司主要负责人普某某未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未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五项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人民币2.225万元罚款。
案例二
案例三
案例四
2023年5月9日,福建省莆田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莆田市某工贸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将所属闲置厂房通过签订租赁合同方式出租给多家单位,出租方未与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也未在租赁合同中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莆田市应急管理局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的规定,责令该公司限期改正,并处人民币1.5万元罚款;对该公司主要负责人陈某某处人民币0.3万元罚款。
案例五
2023年6月16日,江西省南昌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某电梯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未与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也未对承租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南昌市应急管理局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的规定,责令该公司限期改正,并处人民币4万元罚款;对该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周某处人民币0.85万元罚款。
案例六
案例七
案例八
案例九
案例十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