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应急】桂林市一公寓发生火灾,2名房东被判刑

2023-07-27 10:5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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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14日凌晨2时15分

许桂林象山区一公寓发生火灾

造成租户1人死亡

8人不同程度受伤

电动车等财物被烧毁

据调查,事故是因违规停放在一楼大厅内的电动自行车电气故障引起的。被告人周某通过协议将该公寓托管给路某代理出租,承租人路某将安装有数个充电插座的一楼大厅设置为电动车集中停放、充电点,在未办理经营手续、未安装相关消防安全设施的情况下便对外招租


火灾发生时,公寓内有租客10余人,存在一楼住宅与非住宅部分未进行有效分隔、仅设置一部疏散楼梯、未设置室内消火栓、未设置灭火器、未设置疏散照明、建筑外窗设置防盗网、在建筑内违规设置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等多种消防违法现象。起火后烟气沿楼梯向上蔓延,导致楼上租住人员无法逃生,造成租住在此的陈某吸入炭尘、一氧化碳后殒命。

近日

桂林象山区人民法院开庭宣判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

被告人路某因犯重大责任事故罪

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缓刑一年六个月

被告人周某因犯重大责任事故罪

判处一年有期徒刑

缓刑一年六个月

消防普法

刑法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罪名解读

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消防提示

房东:不“带病出租” 

消除出租屋的消防隐患,房东应把好第一道关。出租房屋前,仔细检查屋内线路、设备,不把存在火灾隐患的房子外租。不为提高租金擅自改变房屋用途,如私自将住宅改为工厂、商店、作坊、仓库等。不乱搭隔断,有的房东使用易燃板材把房屋分隔成多间,一旦着火很可能“火烧连营”,影响逃生。房东还应及时配备灭火器等消防器材,以备不时之需。

 租客:用电安全是关键

出租屋内起火,多数原因为租客不注意用电安全、乱堆易燃物及阻塞逃生通道。租客在居住时,应主动杜绝在屋内私拉电线、使用大功率电器、超负荷用电等行为。不存放煤气罐、烟花爆竹、废纸箱等易燃易爆物品。租客外出时,要仔细检查屋内电器,清除易燃物品,关闭屋内电源。

来源 | 广西消防

编辑 | 宝安区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