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应急】外来作业风险高,监督防护不可少!

2025-08-20 11:3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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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

采用外包、承包形式越来越普遍

外来作业常常具有临时性

人员对安全环境不熟悉

安全意识相对薄弱

此类生产安全事故时有发生

1


2024年5月30日14时20分许,在重庆江北区石马河街道海悦香缇小区重庆市洁雅清洁股份有限公司在从事清洁作业过程中,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导致作业工人陶某死亡。

经调查,事故原因为死者陶某安全意识淡薄,未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承包单位洁雅公司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现场隐患排查不到位。

2


2024年8月25日上午8时10分许,樟树市盐化工业基地江西晶昊盐化有限公司发生一起触电事故,造成1人死亡。

经调查,承包单位现场负责人刘某违反临时用电操作规程,未按要求申请开具临时用电作业票,在未设置漏电保护装置的情况下直接将等离子切割机电缆线插至车间临时开关处,且作业现场电缆线十分凌乱,随意放置在地面,在搬运出碱槽底板过程中,出碱槽底板压迫等离子切割机电缆线,导致刘某触电,经抢救无效死亡。

3


2024年10月15日12时,溧阳市上黄志龙钣金修理部负责人在溧阳福瑞齐科技有限公司二#厂房东侧对液压升降平台进行检维修过程中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60万元。

经调查,事故原因为外来维修人员邵某某安全意识淡薄,违规作业,在进入升降台工作平台下面检修过程中,未按规定吊住、支撑升降台工作平台,导致事故发生。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六条明确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


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发包或者出租给其他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应当及时督促整改。


工业园区、企业

该如何避免

外来作业事故发生?

这份安全提示请收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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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重庆应急管理发布、常州应急管理

编辑|宝安区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