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通报】燕罗街道富德利金属制品(深圳)有限公司7·6安全生产危化违法行为案

2021-09-15 15:2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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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7月6日,宝安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到富德利金属制品(深圳)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存在以下行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单位在作业场所设置的报警装置未保证处于适用状态。其行为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宝安区应急管理局于2021年8月20日,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八)项及《深圳市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2020年版)》违法行为编号第3026项,对该公司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