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法治日报》报道,此前备受关注的河北省容城县“骑行男孩遭碾压身亡案”迎来新进展,《法治日报》记者从该案辩护律师周兆成处获悉,2025年4月12日,容城县人民检察院就涉事司机姜某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一案举行了不公开听证会,并于4月20日最终对姜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周兆成在微博公布了该案《不起诉决定书》的部分内容,其中显示,姜某出生于1991年,2024年8月11日,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容城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8月25日,经容城县人民检察院批准,由容城县公安局执行逮捕;同年9月26日,容城县公安局将其强制措施变更为取保候审;2025年1月8日,姜某再次被容城县人民检察院取保候审。
该案由容城县公安局经过侦查后终结,以姜某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于2025年1月6日向容城县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该院受理案件后,于1月8日告知姜某有权委托辩护人以及认罪认罚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同时也告知了被害人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检察机关依法对姜某进行了讯问,听取了姜某及其辩护人、被害人法定代理人的意见,并对全部案件材料进行了审查。检察机关于2025年2月6日延长审查起诉期限一次。于2月20日退回补充侦查,侦查机关于3月20日补查重报。
经过一系列法定程序后,容城县检察院最终决定对姜某不起诉。
“这一结果标志着历时8个月的案件正式终结。姜某不会再被提起公诉,也不会面临刑事追责。”周兆成说。
2024年8月11日,容城县一名11岁男孩跟随父亲以及自行车队在公路上骑行,在接近中线时,男孩突然摔倒到对向车道。姜某驾车躲避不及,车辆碾压到摔倒的男孩,男孩经抢救无效不幸离世。关于此案的责任认定等问题,一度引发网友关注热议。
孩子的安全需要家长的守护
未成年人在交通参与中
都有可能遇到哪些危险呢?
九大常见儿童交通安全隐患
所有家长都要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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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一
过马路时突然横穿猛跑、加速或中途折返

过马路时,要“一停、二看、三通过”,最好举起一只胳膊,以便让司机更加容易注意到。
隐患二

尽量不要在车辆周围或车辆可能行经的区域玩耍逗留。车辆有盲区,孩子们玩耍、蹲坐在地上的时候,起步和转弯的车辆驾驶人很难看到。
隐患三
乘车时头、手或身体其他部位伸出窗外

伸出窗外的身体部位很可能会与旁侧的树枝、交会的车辆以及其他车外物体发生擦碰,造成危险。
隐患四
未满12周岁骑车上路

孩子对复杂的交通环境缺乏准确的认知和判断。小朋友如果不满12周岁的话,不可以骑车上路。
隐患五
带孩子离大货车过近

大货车有两个危险点-盲区和内轮差。当有大货车临近时尽量远离,保持2米以上的横向距离,避免长期并行,如果发现大货车转弯,要立即停下,向远离它的方向避让。
隐患六
将孩子单独留在车内

高温下,在一辆封闭车内,15分钟可让孩子脑和肾受损。当体温达到40摄氏度,体内器官就会停止运行;体温达到41.6摄氏度时,就可以导致车内孩子死亡。
隐患七
乘车时怀抱孩子或让孩子坐副驾驶座

这样会无法抵挡急刹车时的惯性作用,容易与挡风玻璃碰撞或直接飞出车外。因此,乘车时应让孩子坐在后排位置,并使用儿童安全座椅。
隐患八
让孩子坐在自行车车筐中

在车辆转弯和刹车时,孩子很容易从车上跌落发生危险。因此,千万不要把孩子放在自行车车筐中。
隐患九
过马路时放任孩子随意跑动

孩子对道路情况的分辨能力较弱,又天生好动,过马路时一定要牵着孩子的手;对于低龄、好动的孩子,应当握住孩子的手腕。
近年来,“骑行热”不断升温
在骑行的同时
一定不能忽视交通安全
这些注意事项
请务必牢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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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
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
成年人骑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仅可以在固定座椅内载一名12周岁以下的儿童。
与行人保持一个车轮的距离,给自己留出反应余地。
蹭风时,与前车保持一个车轮的距离,并错开位置。
了解自己的极限速度,不盲目跟陌生车队,更不要与人追逐竞驶。
鞋带塞进鞋子里,宽裤脚用塑裤带绑好,如果鞋带、裤脚卷进牙盘里容易摔车。
路过街边停靠的汽车时,保持一个车门的距离,防“开门杀”。
规范戴头盔,骑行发生事故时往往头部易受伤。
醉酒不得骑车,即使是共享单车也不行。
骑行时精力集中,不“闯灯”、不突然变道。
在公共道路骑行时开“直播”。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中国应急管理报融媒体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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