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屋被违规隔断
80平方米的住房被改造成8个房间
房间内电器和插线板密集
......
大家租过或者
见过这样的房吗?
这就是我们说的“房中房”

“房中房”虽然租金低廉
却隐藏着巨大的风险
什么是“房中房”?
“房中房”是指将原有居住性质的房屋(包括商品房、自建房或其他形式的住房)改造为若干房间,并进行出租牟利;附带可能伴有改变主体结构、增设卫生间以及不符合消防要求的问题。
“房中房”绝不仅仅是
居住拥挤那么简单
它直接威胁生命安全
“房中房”
藏着哪些致命的安全隐患?
消防安全隐患
存在使用易燃可燃材料、泡沫夹芯板作装饰装修,疏散逃生路线复杂,安全出口数量不足,封闭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导致火灾风险激增。

建筑结构受损
超负荷改造可能破坏承重墙,威胁整栋楼安全。
电路短路危险
为满足多房间用电,电线私拉乱接、超负荷运行现象普遍,极易短路引发火灾。

卫生健康问题
通风差、排水不畅易滋生细菌,影响居住环境。

治安管理难题
人员复杂、流动性大,增加盗窃、纠纷等隐患。
邻里矛盾升级
噪音、水电资源争夺等问题频发。
住宅区内“房中房”
人员密集、安全隐患大
极易发生火灾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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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屋是城市流动人口的重要居所
但也存在电气乱接、通道堵塞等安全隐患
成为火灾事故的重要诱因
无论你是房东还是租客
一旦出租房起火
不仅生命财产会受到威胁
还可能被追究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八条
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单位和成年人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九条
出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房屋的维修义务并确保房屋和室内设施安全。未及时修复损坏的房屋,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的,应当按照约定承担赔偿责任或者减少租金。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租赁用途和使用要求合理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动房屋承重结构和拆改室内设施,不得损害其他业主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承租人因使用不当等原因造成承租房屋和设施损坏的,应当负责修复或者承担赔偿责任。
出租屋的消防安全不应忽视
无论房东还是租房者
都应该明确自己的责任
房东应该检查屋内线路等设施是否安全
租房者也应该谨慎用电用火
以免出现意外
出租房消防安全提示
请牢记!
出租房
消防安全提示
消防通道、楼梯必须保持畅通,安全出入口可随时从室内开启。
房间内严禁使用可燃材料做隔断墙。
每套独立的出租屋,单位应设置随时可从室内开启的应急出口,若套内无法设置,必须在各楼层公共区域设置应急逃生出口。
各楼层的公共区域需要设置灭火器材点,每个灭火器材点至少应配备两具灭火器,灭火器材必须保持完整有效。
厨房与居室之间应采用砖墙分隔,若无法单独设置,厨房不得在居室内用明火煮食。
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如汽油、煤油酒精、液化石油气等(厨房液化石油气除外)。
不得乱拉乱接电线和电气设备,电线或电气设备应定期维护,防止老化或短路。
来源:华富街道办事处、安徽消防、六安消防、平安徐汇、应急普法、宁夏消防、深圳应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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