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典型案例

2025年1月1日零点,浙江杭州湖滨步行街跨年夜的现场,有近9万市民和游客聚集。随后,人群中的一名男子突然点燃了手中的烟花向空中喷射,引起了周围不小的恐慌。
当地派出所民警随后立即疏散人群,对燃放烟花的男子进行控制。由于处置及时,现场没有造成人员受伤。
后经过审讯,得知李某当天携带一款名为“加特林”的烟花,邀请朋友一起走到湖滨步行街跨年。为寻求刺激,博人眼球,刻意在倒计时结束后,当众燃放。

2023年春节期间,深圳市消防救援支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福田区沙头街道新洲九街湖北宝丰花园着火。
火灾现场(深圳消防供图)经后续调查,起火原因为两名儿童燃放烟花,并将点燃的烟花从窗户扔进地下室库房内,导致库房内物品起火。两名儿童发现起火冒烟后并未拨打119电话报警,也未及时告知大人,而是自己多次尝试救火。
5分钟后,火势蔓延并迅速燃烧,最终导致现场过火面积约7平方米,直接财产损失约9000元,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
为做好安全防范措施
进一步强化烟花爆竹管控工作
深圳也发布相关提示
提醒各属地平台、即时配送平台
确保在烟花爆竹经营、运输、存放、燃放等
环节的安全





燃放烟花爆竹造成人身伤害责任谁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九条规定:“占有或者使用易燃、易爆、剧毒、高放射性、强腐蚀性、高致病性等高度危险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占有人或者使用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担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有重大过失的,可以减轻占有人或者使用人的责任。”
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物品,具有较大的人身危险性,法律赋予其占有人、使用人较强的安全保障责任,除了因不可抗力或者受害人故意之外,致人损害的赔偿责任应由其占有人、使用人承担。
燃放烟花造成火灾有什么后果
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而引起火灾的,或可构成失火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烟花爆竹不得流入寄递渠道
根据2016年11月7日国家邮政局、公安部、国家安全部联合发布《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国邮发〔2016〕107号),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属于国家明令禁止寄递物品。
特
别
提
醒
!!!
深圳市禁止非法生产、销售、存储、燃放烟花爆竹
有关部门将严厉打击
未批先建、无证生产、储存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坚决查处非法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窝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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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经济特区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除经市人民政府批准、为举行大型庆祝、庆典活动而燃放烟花焰火外,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准在特区内燃放烟花爆竹,不得擅自从外地将烟花爆竹运进特区,禁止在特区范围内生产、销售烟花爆竹。
举报电话
燃放烟花爆竹
无论对自己还是对他人
都有一定的安全隐患
光明应急再次提醒
在深圳市范围内
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快转发给亲朋好友
平安过元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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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深圳应急管理、深圳市场监督、深圳卫视深视新闻
作者 | 深圳市光明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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