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学习强安
关注宝安号

2025年6月是第24个
全国“安全生产月”
主题是“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
——查找身边安全隐患”
今天是
“三合一”场所
暗藏的安全隐患
一起来看!
2024年12月8日3时37分许
广东省东莞市大朗镇高英村
园头路166号民房一楼刘小毛作坊发生火灾
过火面积约20平方米
造成2人死亡、3人受伤
直接经济损失约75万元
东莞市应急管理局网站公布了
《东莞大朗高英村毛织加工小作坊“12·8”
一般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调查报告显示,事故发生单位为刘小毛毛织加工小作坊,主要经营纺织品加工,作坊使用面积约100平方米,火灾危险性为丙级,属于小型“三合一”场所,生活区域与生产区域之间用木板、石膏板分隔(未封到顶),木板南北方向尽头设两个门洞与生产区域连通(未安装房门)。该起事故是由作坊中部过道放置的电脑针织横机故障发热引燃周围可燃物所致。该作坊“违规住人”隐患被发现并要求整改6次,但仍然屡改屡犯,未能从源头上解决消防安全隐患,未主动打通生命通道,拆除外窗金属防盗网,导致火灾亡人风险长期存在。

“三合一”场所
本是一种方便生产生活的空间利用形式
却因违规住人滋生出巨大风险
一些经营者和业主
没有按照相关技术标准规定
做好有效的防火分隔措施
将住宿区域与生产、仓储区域进行分隔
一旦发生火灾
将极易导致人员伤亡事故
事故案例
1

2024年8月23日,江苏宿迁市某小区一商铺发生火灾,造成4人死亡、2人受伤,伤员经抢救无效死亡。该商铺为典型的“三合一”场所,集经营、住宿于一体,且未采取有效的防火分隔措施。
2

2024年4月15日2时29分许,潮州市饶平县三饶镇南新村一自建房发生火灾,造成3人死亡(2个大人和1个小孩)。起火建筑首层为自主经营的五金店,第二、三层为居住用。起火直接原因为自建房首层中部茶几东面铁架底部隔板上的电子设备(自用电器,非销售货物)内置的18650锂电池热失控自燃,引燃周边可燃物蔓延成灾。
3

2021年5月15日凌晨,揭阳市普宁南径镇东门村附近一自建房发生火灾,造成6人死亡,过火面积118平方米。经调查认定,起火原因为首层百货批发部的电气线路短路,喷溅熔珠引燃周围可燃物引发火灾。由于被困人员所在房间与楼梯间未做好分隔,火灾发生时大量烟气涌入房间,导致被困人员中毒窒息死亡。
“三合一”场所
在未满足消防技术规范的情况下
擅自设置居住场所
所导致的亡人事故令人痛心
对于该类场所内设置居住场所的相关要求
法律早已作出明确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九条规定:
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不得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
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应当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一条规定:
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责令停产停业,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小生产加工企业、沿街小商铺、小饭店等
“九小场所”点多量大
这类场所容易存在可燃物多、
火源管理差、“三合一”等问题
可能会发生大事故
“九小场所”有哪些常见的安全隐患?
如何做好火灾防控工作?
进入“九小场所”时要注意什么?
发生火灾后该如何逃生?
一起了解
↓↓↓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广东消防、汕头消防
编辑|宝安区应急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