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应急】两叉车违章配合作业致侧翻,司机当场死亡!

2025-07-04 11:0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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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日15时27分许,东莞市麻涌镇大步村新**环保投资有限公司发生一起车辆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人民币110万元。

事故发生现场

近日,东莞市应急管理局公布了该起事故的调查报告。

事情经过:2024年11月2日14时许,赵某合和李某富各自驾驶叉车清理熔炼单元水淬渣堆场杂物。赵某合和李某富违反叉车使用单位安全管理制度,在未制定安全作业方案,未经审核批准的情况下,各自驾驶叉车前后配合叉运传输皮带作业,后车赵某合未系安全带,使用左侧单货叉叉起传输皮带向左转弯行驶时,叉起的传输皮带重力和前车牵引共同对后车产生侧向拉力,该侧向拉力与后车左转弯时产生的车辆离心力同时作用,最终导致后车发生左侧倾覆,赵某合直接跌落地面被压。

经调查认定,东莞麻涌新“11·2”一般车辆伤害事故是一起因事故发生单位叉车使用安全管理不到位,叉车驾驶人员违反叉车安全管理制度而引发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叉车是工厂和物流企业

广泛使用的搬运机械

叉车事故的发生

大多因为不规范操作、视线受阻等原因


下面这些案例

分门别类还原事故现场

一个个触目惊心

1


货物阻挡司机视线

叉车行驶过程中视线被货物阻挡,撞倒前方人员。

2


工人用身体当配重

为叉起较重货物时保持叉车平衡,员工用体重作为配重,险些造成人员伤亡。

3


货物超宽或不稳

叉车货物宽度超过路线允许宽度,挂到路边货架,险些酿成事故。

4


超速行驶

叉车超速行驶,在转弯过程中侧翻。

5


叉车司机违章行驶

叉车倒车时未观察后方情况,撞到后方行人。

6


叉车违章运送人员

叉车违章起升人员,叉车司机未系安全带,侧翻时叉车起升上人员摔倒、司机被压。

7


叉车司机未系安全带

叉车司机未系安全带,发生侧翻时从车上跌落被压。

叉车属于特种设备

严禁违规操作

叉车作业“十四禁止”

及作业人员“三点注意”

一定要了解



来源|珠海应急管理、西安应急管理、坪山应急管理

编辑|宝安区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