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
内蒙古乌兰察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通报两起坠落事故
2025年7月14日8时许,由内蒙古乌兰察布东阳光化成箔有限公司建设,浙江越宫钢结构有限公司承建,内蒙古鸿元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监理的年产2000万平方米化成箔生产线新建项目,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致1人死亡,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2025年7月11日7时许,由内蒙古佰特冶金建材有限公司建设,天津鼎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陕西星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理的内蒙古佰特冶金建材有限公司原料及成品库项目,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致1人死亡,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高处作业
存在哪些安全隐患呢?
高处作业
常见隐患清单
安全带不合格,有破损,没有检查标识。
移动脚手架上工作超过1.8m没有正确使用安全带,安全带应挂在高处。
未戴安全帽、系安全带,不扎紧裤管和无人监护不登高。
堆放材料、装卸材料时,超过1.8m没有使用防坠落保护。
高处作业下方没有设警示区或警示区安全范围不足(2倍),以及警示区没有封闭留有缺口。
高处作业时,安全带没有高挂低用,没有考虑到缓冲带的坠落安全距离。
安全带悬挂点不可靠,不牢固,如系挂在钢结构下方、脚手架管边缘等。
工具设备在高处没有防坠落保护措施,如使用工具袋或绑扎等措施。
交叉作业,下方人员没有得到保护。
人员在高处移动时没做到100%防坠落保护,在高处移动时应使用双钩交替使用。
高处作业材料未及时清理,没有防坠落保护。
作业前未考虑到进出高处作业层的安全通道。
所有通道口、消防、电箱门禁止堵塞,电线与气体瓶或其他物体禁止放在通道口。
防范高坠事故要严格遵守
“5个必须”
“6不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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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高处作业“5个必须”
1.必须培训持证上岗
2.必须实行作业审批
3.必须做好个人防护
4.必须落实工程措施
5.必须安排专人监护
落实“6不施工”预防高坠事故
1.未落实前期保障措施不施工。
2.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未按规定审批或论证方案、未按方案落实有关措施不施工。
3.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不施工。
4.未进行现场监督不施工。
5.未进行第三方监测不施工。
6.未经验收合格不施工。
来源:内蒙古乌兰察布市住建局、中国安全生产网、锦江区人民政府、红星新闻、广东应急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深圳应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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