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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30日,宝安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到深圳市川源五金制品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存在以下行为: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3台冲床光电保护装置未进行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宝安区应急管理局于2021年7月21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第(三)项及《深圳市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2020年版)》违法行为编号第1013项,对该公司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