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通报】松岗街道伸旺车料五金(深圳)有限公司“3·29”机械伤害重伤事故案

2021-09-03 21:1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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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3月29日15时39分许,伸旺公司员工陈某佩戴棉纱手套在公司一楼车间剖沟区操作剖沟机进行工件切削加工作业。作业期间设备的转盘发生卡阻,陈某关闭转盘的电源后(未关闭T型槽铣刀的电源),用右手打开设备的上盖,左手推动转盘顺时针旋转,推动过程中左手棉纱手套不慎卷入T型槽铣刀,导致1.左拇、示、中、小指完全离断伤;2.左环指近、末节双平面离断;3.左拇、示、中、环、小指金属异物存留。经事故调查组调查查明并经区政府批复,松岗街道伸旺车料五金(深圳)有限公司“3·29”机械伤害重伤事故是一起因公司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到位,机械设备存在安全隐患,员工违章冒险作业而引发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第(三)、(五)项的规定。

     宝安区应急管理局于2021年7月 1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第(一)项,参照《深圳市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2020年版)》违法行为编号第2001项的规定,决定给予人民币161217元(壹拾陆万壹仟贰佰壹拾柒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